为促进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16-24岁失业青年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提升,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,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发〔2017〕54号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26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及见习岗位开发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基地认定
1.申报条件:我县范围内依法成立(注册)、登记的各类企业以及其他组织。
2.申报程序。用人单位申请见习基地时,应通过“阳光就业”网办系统向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:
(1)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;
(2)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(附件1);
(3)安徽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(附件2);
(4)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(组织机构代码证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)复印件;
(5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(6)见习管理制度。
3.符合申请条件的,经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和认定后予以公示。
二、岗位申报
见习基地通过“阳光就业”网办系统向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三、补贴标准
见习期间,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,按照人均不低于1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贴,按照见习人员人均200元、100元标准分别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费用和相关保险补贴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见习基地有效期一般为3年,有效期内申请年度见习岗位,除网上申请外,还需提供一份安徽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(附件2)。
2.见习基地应遵守见习协议,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,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,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。
3.见习基地要使用社保卡或银行卡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,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4.见习期满,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,并出具见习证明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市场就业的依据之一。
联系人:宋双燕
联系方式:0556-5792296,人社局218办公室。
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6年3月26日